录取规则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择优录取;如术科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
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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