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在安徽省美术类本科录取工作结束,计划招生30人,实际录取30人,录取考生文化课最低分为331分。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报考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2014年我校使用省(市、自治区)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