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生在入学一年后,根据大一学习成绩排名,按学校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各专业转出比例不超过在籍人数的5%;各专业转入人数根据培养规模、教学条件和学术要求确定。各专业之间可以互转,但以下情况除外:
(1)高考为文史类的考生不能转入只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高考改革省份,未选择化学和生物的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和法学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2)本科专业不能转入长学制专业;长学制专业可以转入本科专业,长学制专业之间不可以互转。
本办法自2022级学生开始实施,其他年级学生按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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