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

招生简章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了方便各位高考生及时获取最新消息,本文整理了《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及2023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资料汇总,供参考。

东北石油大学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东北石油大学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东北石油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东北石油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东北石油大学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zsxxw.nepu.edu.cn/]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东北石油大学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东北石油大学2023历年招生章程资料汇总: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近三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专业(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按不超过本科总计划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事宜以及调节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2023年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学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2023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同分排位办法进行分配专业,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3.工业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三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需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专业,我校实行1:1调档,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实行平行志愿专业的省份,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的器乐乐件须与我校招生计划一致。

(三)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东北石油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选考要求信息为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三条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报考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

第二十五条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七条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低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补齐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专业名称

学费(元)

资源勘查工程

4500

人工智能

待定

勘查技术与工程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000

地球化学

4000

建筑学

4000

地球物理学

3800

土木工程

4000

地质学

5000

城乡规划

5000

石油工程

45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000

油气储运工程

4500

市场营销

4500

海洋油气工程

5500

旅游管理

35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500

人力资源管理

4000

应用化学

4000

经济学

4500

化学

3800

财务管理

40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00

工程管理

4500

环境工程

4500

工商管理

4500

能源化学工程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金属材料工程

4500

会计学

45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00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5000

工业设计

4500

应用物理学

2800

工程力学

40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8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5000

电子信息工程

4000

安全工程

50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4500

车辆工程

5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00

应用统计学

4500

物联网工程

50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00

教育技术学

4500

汉语言文学

45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500

行政管理

40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000

公共事业管理

5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000

社会工作

4000

网络空间安全

5000

俄语

4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00

英语

4000

通信工程

4800

环境设计(艺术类)

9000

自动化

4800

音乐表演(艺术类)

90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5000

舞蹈编导(艺术类)

9000

机器人工程

待定

工程造价

待定

碳储科学与工程

待定

软件工程:第一、二学年6000元,

第三、四学年14000元。

秦皇岛校区的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生。

注:该表所列数据为2022年学费标准,2023年若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有变化的,按照新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中国石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条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入学复查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章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以上就是“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东北石油大学的一员!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黑龙江本科院校-东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