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精神医学专业迄今已有45年的办学历史,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精神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并重点掌握精神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必要的心理学理论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执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思维和创新精神,熟悉合理利用和管理卫生资源的方法,获得终身学习和继续职业发展能力,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能够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精神医学人才。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诊疗技能。具有临床综合科(内、外、妇、儿、神经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初步处理能力和对一般急症的诊断、急救的初步处理能力;掌握精神医学的基础理论及精神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具有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及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基础、临床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临床心理学。
就业方向:主要在大型精神卫生机构、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机构、医学院校工作。
联系电话:0452-2663169
(更新至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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