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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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单独招生整治工作会议要求,为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且顺利地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学生升学渠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综合测评的考核方式,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具有较强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的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培养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经学院研究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学臣(党委书记)

副组长:杜  伟(党委副书记)

             隋晓晨(主管副院长)

             陈  宇(副院长)

成  员:韩建东(招生就业处处长)、于洋(教务处处长)、

            李  坚(学生处处长)、王琨(纪检监察室主任)、

            江春环(财务处处长)、任宇虹(总务处处长)、

            谢雨(保卫处处长)。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黑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五、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注:具体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院采取综合评定成绩+面谈的考试形式。

1、综合评定成绩

(1)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及格以上。

(2)三校生在校期间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在及格以上。

2、面谈

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专业条件及基本素质等。

3、考试时间:2019年3月24日上午9:00

4、考试地点: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六、填报专业志愿方式

1、网上填报专业志愿

已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考生请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3月22日登录我校网站 http://www.hljyzy.org.cn/,进入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按提示填报专业志愿。

2、报考专业确认

考生本人须在2019年3月24日单独招生考试前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签署报考承诺书,领取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需交纳考务费150元/人。

    3、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现场确认专业志愿、缴纳考务费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单独招生报名资格。

七、录取

1、录取原则

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和面谈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程序

按照单独招生计划,根据总分(总分=综合评定成绩+面谈)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招省考试院。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9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2、单独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不得转专业。

3、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样享受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大学生征兵等国家相关政策。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邮    编:150080

招生电话:0451-86336958   8751567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451-86344674

学院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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