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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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招生章程】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一、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a.hzjxy.org.cn:809/)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a.hzjxy.org.cn:809/]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二、重要参考:202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管理工作。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学院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黑龙江省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在成绩相同(同分末段)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七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今年继续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

2、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焊接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科技大学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本科)

3、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商业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

4、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商业大学物流管理专业(本科)

第十八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五年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培养。

第十九条“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五条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同时设立院级奖、助学金。院级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院级助学金为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措施之一,面向全体在籍贫困学生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学院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通过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八章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hzjxy.org.cn

招生联系电话:0451—86636745、86662346、86681627。

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68916

传真:0451—86683403

邮编:150081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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