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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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是考生在报考院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

最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来看,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底-5月初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汇总!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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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及家长查询对比多所院校招生章程内容,本站特整理汇总了“2024年全国各院校高考招生章程专题”,届时本专题将对接各院校招生信息网实时发布最新招生章程信息。

参考!2023年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学院全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28)。

第四条学院办学类型及层次为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并符合毕业条件者,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地址、网址及微信公众号: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

学院网址:http://www.hljsfjy.org.cn

微信公众号:hsjy12728@126.com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指导处,专门负责执行学院招生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事项,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涉及学院招生的任何事宜。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451-88079106、88079117

第三章 招生政策

第八条报考学院的考生应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定,参加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九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司法行政机关将提高司法警官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黑龙江省司法厅等六部门于2020年4月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按照当年(即学院学生完成3年学业毕业当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录计划数的30%-40%左右,面向当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进行招录(其中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4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将占此招录计划数中的绝大部分)。

第十条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收黑龙江省内考生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各省、自治区教育厅审核为准),考生除在网上填报志愿外,还应当参加本省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考察,通过者方可获得录取资格。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察的相关要求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通知。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严格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制式人民警察学员警服,推行“警务化”教育管理,施行专业课程学习和“警务化”日常教育管理“双考核制”。 第十三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且直至毕业不得转专业。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不得合并到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中,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到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习。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录取批次

第十四条司法行政警察类招生专业4个,即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非司法行政警察类招生专业4个,即司法信息技术、司法警务、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分2个批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投档比例、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从提档考生中根据考分高低及综合条件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考生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九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亦可电话咨询。

第二十二条招生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凡在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申诉、举报电话:0451—88079140

举报邮箱:jw88079143@163.com

第六章学费及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院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5600元/年.生。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核准比例,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比例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2300-4300元/年)。

第二十六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学院设立了“蓝盾优学奖学金”和“蓝盾特别奖学金”用以鼓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和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学院设立特困生资助基金专项用于资助特困生,每学期从特困生基金中拨出部分资金按一定标准、程序发放给特困生。

第二十八条学院积极帮助特困学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协助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即行废止,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处负责解释。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专科招生章程最新”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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