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科技学院书法校考内容及评分原则
(一)临帖(100分)
1.测试时间:上午8:30-10:00
2.纸张规格:4尺斗方
3.相关说明:学校提供隶书、行书两个字帖,考生任选其一进行临摹。要求有“落款”,“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考生真实姓名。
(二)创作(100分)
1.测试时间:上午10:00-11:30
2.纸张规格:4尺斗方
3.相关说明:考生根据学校指定的文字内容,自选一种个人擅长的书体创作。作品包括“正文”和“落款”,“正文”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
试卷评定
(一)工作程序
1.评卷工作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处工作人员负责对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2.学校聘请校内外若干专家担任评委,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试卷密封,分组进行,流水作业。
3.评委组根据考生临摹、创作的综合表现分别确定等级,每位评委在等级范围内各自打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相应科目的最终成绩。
4.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评委给定的分值逐一誊录考生成绩,并做好成绩复核工作。
(二)评分细则
1.临摹
A(100-91分):用笔精准,结体到位、章法完整,通篇视觉效果好,形神兼备。
B(90-81分):用笔较准确,结体到位,章法完整。通篇协调统一,具有一定的书法临摹能力。
C(80-71分):用笔基本准确,结体基本到位,章法基本完整,通篇基本协调统一。
D(70-61分):用笔基本准确,结体略为生硬,章法基本完整,通篇基本协调统一。
E(60-0分):用笔无法,结体随意、章法不完整,通篇视觉效果较差。
2.创作
A(100-91分):章法完整,通篇视觉效果好,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用笔、结体、墨法等技巧运用丰富、自然到位,体现出较强的传统功力和书法创作能力。
B(90-81分):分章法完整,通篇视觉协调统一,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用笔、结体、墨法等技巧运用丰富,体现出一定的传统功力和书法创作能力。
C(80-71分):章法完整,通篇基本协调统一;用笔、结体、墨法等技巧运用,体现出一定的传统功力。
D(70-61分):章法基本完整,用笔直白,结体平板,墨色单调。通篇关系不够协调,书写性不强。
E(60-0分):章法不完整,信笔为体,墨色混乱,缺乏处理通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