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凡填报许昌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需达到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线。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产品设计专业、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绘画专业、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以上专业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最后一名并列分情况,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ms315提醒:许昌学院往年在河南省外均组织艺术校考,2016年首次在省外承认各省艺术联考成绩,因为考试性质发生了本质变化,所以往年在省外的录取分数线不再具备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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