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普及高雅艺术推广活动,促进高雅艺术进校园,丰富高校文化生活,创建和谐校园,提高大学生音乐素质,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进而提高我省人民的艺术修养、审美情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倡导在高校建立学生交响乐团的意见,我校决定组建河南大学学生交响乐团。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依照省教育厅豫教体卫艺[2010] 19号文件精神,更好的遵循音乐人才选拔规律,2013年我校在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将单独设考,面向河南省招收欧洲管弦乐器考生。
一、招生对象
具有河南省户口,并报考了2013年河南省音乐类统一招生考试的管弦乐器高考学生(文理兼收)。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音乐表演专业,学制四年,本科。
三、招生名额
共25名,其中:小提琴4人、中提琴3人、大提琴2人、低音提琴2人、长笛1人、单簧管1人、双簧管1人、大管2人、小号2人、圆号2人、长号2人、竖琴1人、打击乐2人。
四、报名考试
考生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简称“校考”)时,需持我省各地招办核发的“2013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1、报名、考试时间:2013年3月12日--3月15日
2、报名、考试地点:登封崇高路东段鹿鸣山庄
五、考试科目及要求
1、主科:一首练习曲,一首乐曲。
2、视唱:两条两升两降以内的线谱。
注:乐理知识及听音采用省统考的成绩。
六、评分准则
专业考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初试评分,并全程录像,考生的最终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会同专家评委复审确定。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到户口所在县、市招生办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招文化课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批复文件精神,此次校考招生录取,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
2、文化成绩和省音乐统考成绩达到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录取。
3、在视唱及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专业主科成绩并列,再按照校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咨询电话与网址: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0378-2192459 0378-2868833转8542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网址:http://ysxy.henu.edu.cn/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0378-2868221 0378-2868833转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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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