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4.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二、专业成绩及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
(一)专业成绩要求:
我校2021年美术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二)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招生省份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若生源省份规定了艺术类专业投档排序原则,则按照该省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依照各专业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省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 | 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甘肃 |
环境设计 | ||
摄影 | ||
动画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产品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