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
环境设计专业计划2人,折合最高分313.2,最低分312.4;
产品设计专业计划5人,折合最高分321.4,最低分310.4;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计划7人,折合最高分351,最低分321.5。
理科
环境设计专业计划3人,折合最高分303.2,最低分29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计划3人,折合最高分310,最低分297。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由于目前各省艺术类联考均比较成熟,我校经研究决定,2014年艺术类招生录取专业成绩均使用各省省联考成绩,不再设置校考,各专业录取原则与2013年相同。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占40%,专业分占60%,按折合后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公式:总分=文化分×40%+专业分×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文化分占50%,专业分占50%,按折合后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公式:总分=文化分×50%+专业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