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音乐类:音乐学,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类: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雕塑(玉雕方向)、动画、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