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社区康复,总计划数为9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13人(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老年保健与管理:13人(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13人(理科12人、对口招生1人)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13人(理科12人、对口招生1人)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13人(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13人(理科6人,文科6人、对口招生1人)
社区康复:12人(理科6人,文科5人、对口招生1人)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其余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类别成绩排序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通过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存在同分情况,则增加面试环节,依次按面试成绩排序。
第二十一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学校录取对考生男女性别比例不限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届时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二十三条报考我校的高中考生、中职考生与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排名。学校可依据生源人数对各类考生的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