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为素描写生130分、面试为20分,总分150分。
素描写生:实物写生。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
成绩要求: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90分,低于90分不予录取。
(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1.实物组合写生
要求:构图完整、饱满、合理、协调,技法熟练,线条疏密适当、流畅,具有较好的质感、量感与空间感,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2.面试
要求:评委提问,学生按要求回答相关问题,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学业规划科学合理,专业学习有计划,职业发展有规划,有职业理想和人生梦想。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11:00——13:30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艺术学院音乐楼403教室。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和身份验证。
2.开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30分钟后考试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
4.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素描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
6.考生须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卡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定画液体。
7.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作答,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作答,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题纸、试题带出考场。
8.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答题纸,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0.实物组合写生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要远离,马上进行面试,面试后方可离场。
二 舞蹈表演专业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剧目表演、基本功和面试。三个科目满分分别为 90分、40分、20分,总分 150分。
成绩要求: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90分,低于90分不予录取。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腰)、搬腿(分别搬前、旁、后腿);以及跳、转、翻的基本技术技巧动作组合,女生的动作如:点翻、四位转、平转、大跳、倒踢紫金冠、串翻等;男生的动作如:双飞燕、大跳、 旋子等。
剧目表演测试要求考生剧目片段自选,剧目体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艺术舞蹈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软开度的能力、技术技 巧动作的数量和质量、选跳剧目片段的难度以及作品表现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面试环节由评委提问,学生按要求回答相关问题,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学业规划科学合理,专业学习有计划,职业发展有规划,有职业理想和人生梦想。
舞蹈考生基本功考试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剧目表演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2 分钟。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11:00——13:30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艺术学院教学楼东101舞蹈教室。
(四)考场规则
1.考生不得化妆,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候考 室准备考试,考前15分钟点名,开考后未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考号顺序候考。
2.基本功考试时,女生穿吊带体操服、丝袜、盘头;男生穿练功裤、短袖练功衫。头发、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剧目表演考试时,考生自备服装。
3.舞蹈考生考试时应自备音乐伴奏 U 盘,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 MP3 格式,文件名为剧目表演名称。若临场考试因异常情况不能播放,考生可以直接展示,不影响评分。
4.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5.舞蹈考试顺序为:
(1)考生进入考场后面向正前方摄像机(即 1 点方向),舞蹈体态站立 2 秒;
(2)软开度:面向 1 点完成搬(抱)前腿和旁腿;侧身站完成搬(抱)后腿;面对 3 点或 7 点下竖叉—转横叉—下竖叉(反面);起身站立后转向 3 点或 7 点下大腰;
(3)技术技巧:考生完成跳、转、翻等移动技术技巧动作。女生的动作如:点翻、四位转、平转、大跳、倒踢紫金冠、串翻等;男生的动作如:双飞燕、大跳、旋子等;
(4)剧目表演:考生自选剧目体裁进行展示。
6.基本功和剧目表演考试先后进行,先进行基本功考试,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基本功移动技术技巧(从考场后侧角向场地对角方向移动,或从考场一侧向另一侧移动,不得前后移动)在黄色应试区域内完成,结束后考生离场回到候考室,可根据需要到更衣室更换服装。待本组考生基本功考试全部结束后,再次入场进行剧目表演考试,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2 分钟,剧目表演在黄色应试区域内完成。考生进入考场后不作自我介绍,直接到指定位置考试,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7.面试环节考官提问,考生回答。
8.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三 音乐表演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分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和面试,专业主科满分130分、面试满分20 分,总分为150 分。
成绩要求: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90分,低于90分不予录取。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专业主科
(1)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表现能力强,形象佳。
(2)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古筝、双排键、爵士鼓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2.面试
面试环节由评委提问,学生按要求回答相关问题,思路清晰,表达流畅,学业规划科学合理,专业学习有计划,职业发展有规划,有职业理想和人生梦想。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11:00—13:30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艺术学院教学楼东203教室。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开考前到达考点考场准备考试,开考后未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顺序参加考试。
2.声乐器乐均不得使用伴奏。
3.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4.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艺术学院考务咨询电话:
1.环境艺术设计:段老师15083251878
2.舞蹈表演:姜老师15039318117
3.音乐表演:张老师18603931181
招生办公室电话:0393-467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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