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
3.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高中考生、社会考生将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排序。
4.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当遇到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
5.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