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595人。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进行考试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2.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换算方法为:学业成绩为A、B、C、D四级,文化知识分数分别对应140分、120分、100分、90分)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照140分认定,若此类考生同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不予折算,文化素质成绩仍为140分。
(三)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由南阳职业学院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九条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