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录取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录取原则
1.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
2.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专业技能)、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所报专业类别内录取。
3.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4.身体条件
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5.公示
考生可登录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管理系统”查询分数,如对成绩有异议可按程序申请复核。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