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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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守“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切实规范考试招生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4479 招生代码:6380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办学地点:

雪枫校区: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路交叉口

卧龙校区:南阳市卧龙路338号

第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办学理念:坚持“崇德尚技 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设立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细则。下设考务、录取、监督、保卫、保障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监督。对于各种作弊及违规现象,考生及家长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77-63393995,举报邮箱: nzyjcs@126.com。

第十二条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详见下方)

(二)招生计划: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000人。

第五章 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第十五条志愿填报及准考证打印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填报时间: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

2.填报网址:单招计划外单列执行。

第二十二条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类型生源参加考试人数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外合作较高收费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计划单独划线录取,未完成计划转普通类专业录取。

2.对于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

3.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艺术技能测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若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中外合作较高收费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单列录取,录取时,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类型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该类别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5.艺术类专业单列录取,录取时,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类型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该类别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6.体育类专业单列录取,录取时,按照参加考试人数类型比例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该类别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7.学校根据各类型生源报考情况,可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8.对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艺术技能测试成绩单项为零分的,将不予录取。

9.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健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可通过登录学校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管理平台进行成绩查询(http://xsbm.nyca.edu.cn:8088/)。对成绩有异议者,可依据学校规定申请成绩复议。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s://zsc.schoolpi.net/#/

第二十五条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学校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号)要求,将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寄送考生本人。

第九章 学生待遇

第二十六条通过我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学习培养形式为全日制。

第二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入学指南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同时须将本人纸质档案转至学校。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与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时通过相关考试可以拿到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及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3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55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资助政策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帮扶,入校后可申请“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或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退役士兵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同时退役士兵可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3.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10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金:最高4300元/生·年;

5.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生·年;

6.特困补助:1000元/生·年;

7.退役士兵可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生·年。

8.退役士兵减免学费: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可申请减免全部学费。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通讯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北京路与雪枫路交叉口(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雪枫校区)

学校官网:http://www.nyc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c.schoolpi.net/#/

学校微信公众号:nynzywx

招办微信公众号:nynyzyxyzsbgs

咨询电话:0377-63393888 63393999

传 真:0377-6339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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