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省份 |
环境 |
视觉传 |
数字媒 |
产品设计 |
天津 |
3 |
2 |
2 |
2 |
河北 |
2 |
2 |
3 |
2 |
山东 |
3 |
2 |
2 |
2 |
河南 |
2 |
2 |
4 |
2 |
湖北 |
8 |
7 |
7 |
6 |
湖南 |
2 |
2 |
2 |
2 |
江西 |
2 |
2 |
3 |
2 |
浙江 |
4 |
4 |
3 |
2 |
江苏 |
3 |
4 |
4 |
2 |
广东 |
2 |
2 |
2 |
2 |
广西 |
2 |
2 |
3 |
2 |
云南 |
2 |
2 |
2 |
2 |
山西 |
2 |
3 |
2 |
2 |
安徽 |
2 |
2 |
2 |
2 |
重庆 |
2 |
3 |
2 |
2 |
福建 |
4 |
4 |
2 |
2 |
四川 |
2 |
2 |
2 |
2 |
总计 |
47 |
47 |
47 |
38 |
注:预留计划为11人。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分数线。
3.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6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 ×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及分配专业(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分数优先即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配专业时,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排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2018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音乐专业拟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招收专业为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招。我校面向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浙江、河南、河北、江苏、山西、安徽、重庆、四川等十二省计划招生50人,其中湖北8人、湖南4人、广东3人、广西2人、浙江4人、河南4人、河北4人、江苏4人、山西4人、安徽3人、重庆3人,四川3人,预留计划4人。
2018年音乐学专业主要招收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的学生,其中,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招收具有声乐表演基础的学生,音乐表演(钢琴)方向招收具有钢琴演奏基础的学生,电子音乐方向招收具有器乐(含钢琴、中西乐器、电声乐器等各类乐器)演奏基础的学生。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合格证类别符合我校要求。
2.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 ×6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 ×40%)从高到低录取(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无单科要求。
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5.录取时不区分音乐表演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统一排序。新生入校后分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由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安排分方向学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