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湖北民族学院2017年各省艺术类本科综合成绩投档线 |
湖北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63,音乐学535,舞蹈学208, |
湖南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61.8;音乐学293.4; |
山东 |
综合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文)273.8分; |
河北 |
综合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258;音乐学210.22 |
河南 |
(文化/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306/205,音乐学303/105, |
重庆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80.2,音乐学260,舞蹈学220.6 |
四川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460,音乐学229.75, |
安徽 |
综合成绩:音乐学594.4,舞蹈学633.7 |
甘肃 |
综合成绩:广播电视编导379,音乐学203, |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湖北省文化成绩占50%,专业统考成绩占50%;其它省份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