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为做好2019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考生应按照《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
二、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名,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招生专业详见《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
三、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我校将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考生若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投档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专业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分配专业。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核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六、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吃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3.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一致。
5.新生入学报到后,可申请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邮政编码:430070
网 址:www.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所属学院 |
1 |
0201 |
经济学类 |
四年 |
文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1202 |
工商管理类 |
四年 |
文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3 |
0303 |
社会学类 |
四年 |
文理 |
文法学院 |
4 |
0825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四年 |
理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5 |
0827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四年 |
理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6 |
0710 |
生物科学类 |
四年 |
理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7 |
071003 |
生物信息学 |
四年 |
理 |
信息学院 |
8 |
090401 |
动物医学 |
五年 |
理 |
动物医学院 |
9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理 |
园艺林学学院 |
10 |
090102 |
园艺 |
四年 |
理 |
园艺林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