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及同一考点统一分数线的原则,根据我校2019年艺术类整体考试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招考方向)合格分数线如下(舞蹈表演专业、表演专业不含即为直接取整数位,不计算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未标注则含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线不按四舍五入处理):
专业(招考方向) | 校本部拟定计划 | 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拟定计划 | 合格分数线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160 | 20 | 243 |
舞蹈表演(健美操、啦啦操) | 100 | 10 | 234(不含) |
舞蹈表演(大众艺术体操) | 30 | / | 215(不含) |
表演(武术表演) | 35 | 40 | 74(不含) |
表演(健身健美) | 40 | / | 79 |
表演(服装表演) | 30 | / | 8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6 | / | 83.4 |
二、录取办法
(一)学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舞蹈表演、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三)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折算百分制后)、专业成绩各占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7.5),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使用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各专业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舞蹈学、视觉传达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五)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先填报校本部专业志愿,有意向就读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的,必须填报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专业志愿。武汉体育学院艺术校考录取顺序:先按武汉体育学院本部计划完成录取,再录取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
(六)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填报,视该专业全国录取情况,择优录取。
三、补充说明
(一)我校不发放纸质专业合格证,只要考生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即可报考我校。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2019年艺术类招生的规定有变化时,则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