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方 向) | 层 次 | 学 制 | 贵州省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M年) | 科 类 |
环境设计 | 本 科 | 四年 | 40 | 9000 | 文理兼招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
视觉传达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
动画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地点、考试时间
省 份 | 考 点 | 类 别 | 报名测试地 点 | 报 名 时 间 | 专业测试时间 |
贵州省 | 贵阳市 | 非美术类 |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3年12月31-2014年1月1日 | 2014年1月2日 |
美术类 | 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014年1月1-2日 | 2014年1月3日 |
四、考试科目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美术类 |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 素描、色彩(专业测试各100分,总分200)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2、视唱、听音、节奏;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
五、录取原则
在贵州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
试成绩达到贵州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①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文化成绩×40% + 校考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视觉传达设计: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③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文件为准。
更多信息详见: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