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类)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音乐和表演基础及素质、语文基础知识、写作能力。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试科目包括:基本素质测试、艺术特长、艺术管理能力测试三门,满分为300分。
基本素质测试(自我介绍、抽签朗诵):主要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语言组织和表现能力、临场的心理素质和形象气质等。
艺术特长(声乐、钢琴、器乐、舞蹈、戏曲、小品等任选一项):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和表演基础及素质。
艺术管理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文学、艺术基础知识,阅读欣赏能力、应用文写作能力。
三、考试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
(一)基本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湖北省内考试内容:1、自我介绍(30分);2、抽签朗诵(50分)
湖北省外考试内容:1、自我介绍(80分)
1、自我介绍:
(1)形式和范围:考生对自己的学习经历、特长爱好、个性特征等方面做简短的陈述,可用不同的文体和风格方式。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考生姓名、考号、学校等相关信息。
(2)考试时间:1-2分钟
(3)成绩评定与权重:湖北省内满分为30分,湖北省外满分为80分,其中:
介绍撰写水平:占60%
现场语言表达:占40%
2、抽签朗诵(湖北省外考生不考):
(1)形式和范围:现场抽取一段短文朗读,短文由主考单位提供。范围为除文言文以外的任何文体。给予一分钟的准备时间。
(2)考试时间:2-3分钟
(3)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50分,其中:
普通话发音:30分
文体风格把握:20分
(二)艺术特长测试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考试内容:声乐、钢琴、器乐、舞蹈、戏曲、小品等任选一项。
1、声乐考试: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唱一首自选歌曲(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与音响,服装与伴奏考生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
嗓音条件:30分
音准、节奏:30分
音乐表现力:40分
2、钢琴、器乐考试:
(1)形式和范围:现场演奏一首器乐作品(内容、风格、器乐种类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考生自备;要求背谱演奏。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
手指条件:10分
音准、节奏:40分
音乐表现力:40分
体态、姿势:10分
3、舞蹈考试:
(1)形式和范围:现场表演成品舞蹈一个(内容、风格不限)。
(2)考试用具要求:考场提供舞蹈厅及音响,服装道具及伴奏自备。
(3)考试时间: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
气质形象: 10分
舞姿与风格把握:45分
艺术表现力: 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