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生方向及人数】
声乐6人,钢琴6人,器乐18人(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小军鼓、二胡、古筝、琵琶,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广东、山东。
二、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音乐表演专业学费57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音乐类专业参考学费9000元/年/人,实际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山东省限招文科生,其他招生省份文理兼收;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有音乐类统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或主项)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四、报考方式
考生于2019年2月14-23日通过扫描文末所附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进行网络报名缴费(我校不提供其他报名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考生于3月8-9日在此微信小程序下载准考证后自行打印,并于3月13-14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视考试方向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准考证和我校公告为准)。
五、专业校考
【考试科目】
声乐/钢琴/器乐(在声乐、钢琴、器乐中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考试费用】
100元/人
【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方式及内容 |
声乐 |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三首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 |
钢琴 |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三首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现场抽签弹奏五升、五降内音阶、琶音、和弦。 |
器乐 |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三首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抽签视奏5-10行乐谱、视奏乐曲或练习曲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