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广东;
2. 招生人数:总计划95人,分省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在发布校考专业合格名单时公布。
说明:
音乐学(师范)专业包含公费师范生和非公费师范生,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自行选择是否就读公费师范生。
二、学费标准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生)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57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音乐类专业参考学费9000元/年/人,实际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考资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不限文理科;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5.考生参加省统考主科为器乐(不包括钢琴)或主项为器乐(不包括钢琴)的考生,报考我校仅限以下器乐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其它器乐一律不招收。
四、报考方式
考生于2018年1月22日-2月22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网络报名系统或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网络报名缴费(我校不提供其他报名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考生于3月9-11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3月12-14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视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和我校公告为准)。
五、专业校考
【考试科目】声乐(必考)、钢琴/器乐(在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器乐考试不包含钢琴)
【考试费用】120元/人
【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方式及内容 |
声乐 |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 |
钢琴 |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时两首作品均需演奏。 |
器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