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3251
湖北省代码:4437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类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2.艺术类统考成绩达到湖北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控制线为:186分、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控制线为:231分;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高职高专合格控制线为:165分);
3.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同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计分方法执行湖北省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我校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表
层次 | 科类 | 专业 | 湖北 | 不分省 |
本科 | 艺术(文) | 动画 | 15 | |
艺术(文) | 视觉传达设计 | 10 | ||
艺术(不分文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 | ||
艺术(不分文理) | 动画 | 20 | ||
艺术(不分文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35 | ||
艺术(不分文理) | 环境设计 | 35 | ||
艺术(不分文理) | 产品设计 | 35 | ||
高职(专科) | 艺术(不分文理)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