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学院 | 类别 | 专业 | 人数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招生地区 | 备注 |
美术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 | 108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湖北、北京、河北、内蒙古、江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西、云南、陕西、重庆、四川、湖南、安徽、山西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前三学期按大类教学,第四学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校分流管理办法,再确定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即单独成班,不可转专业。 |
绘画 | ||||||||
公共艺术 | ||||||||
设计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 | 424 | |||||
产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