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为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汉生物工程学院(Wuhan Institute of Bioengineering),院校国标代码:12362。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教育部批准设立,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录取批次: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内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的顺利进行。同时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吸纳师生及校友代表参加,负责为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实施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学校招生办公室合署办公。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政策咨询、招生录取等日常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2018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2018年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 科类 | 湖北 | 江西 | 学费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90 | 10 | 20000 |
动画 | 艺术 | 63 | 7 | 20000 |
环境设计 | 艺术 | 92 | 8 |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