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江西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267.8分
艺术设计学:264.4分
环境设计:270.4分
产品设计:265.6分
动画:263.99分
【综合分=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
我校河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242.8分
环境设计:249分
产品设计:238分
动画:237分
【综合分=校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
我校湖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艺术理:
视觉传达设计:632分
环境设计:623分
动画:611分
艺术文:
视觉传达设计:678分
艺术设计学:666分
环境设计:694分
产品设计:676分
动画:666分
我校江苏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180.4分
环境设计:177分
产品设计:194分
动画:180.6分
【录取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我校河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艺术理:视觉传达设计283分,产品设计277.2分
艺术文:视觉传达设计293分,艺术设计学275分,环境设计294分,产品设计307分,动画262分
我校浙江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艺术理:视觉传达设计514.981分,环境设计508.992分,动画514.982;
艺术文:视觉传达设计538.987分,艺术设计学537.972分,环境设计537.993分,产品设计537.987分,动画537.982分
录取规则:按浙江省统一录取规则录取。
我校山东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艺术理:视觉传达设计281分,环境设计282.60分,动画296.60分;
艺术文:视觉传达设计300分,艺术设计学288.4分,环境设计293.60分,产品设计291分,动画290分。
我校湖北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564分
艺术设计学:563分
环境设计:570分
产品设计:565分
动画:562分
我校广东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视觉传达设计:292.4分
艺术设计学:284.4分
环境设计:311分
产品设计:289.8分
动画:290分
我校福建省美术类本科录取结束,各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如下:
艺术理:
视觉传达设计:495834.8分
环境设计:490831.3分
动画:513740.3分
艺术文:
视觉传达设计:515339.2分
艺术设计学:515739.3分
环境设计:522244.3分
产品设计:521442.6分
动画:521944.6分
【综合分=特征分×400+联考成绩×1500+平行志愿特征分×0.1】
录取规则
河北省、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两省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在本年度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名)。我校原则上招收英语考生,小语种考生到校后改学英语。
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8省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排序分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