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美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没有统考的省份,认可学校的专业合格线)。
湖北省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照湖北省招生办统一要求,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被录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须达到我校专业合格成绩,在文化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继续同分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018年汉口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
河北:播音与主持艺术87.8分、广播电视编导 78分
吉林:音乐学84分、播音与主持艺术85.5分、广播电视编导 64分
江苏:播音与主持艺术85.6分
山西:播音与主持艺术84.6分、广播电视编导51分
云南: 广播电视编导79分
黑龙江:音乐学84.5分、播音与主持艺术87分、广播电视编导81.5分
新疆:播音与主持艺术84.8分、广播电视编导60.5分
广东:播音与主持艺术88分、广播电视编导75.5分
山东:播音与主持艺术85.1分、音乐学86.3分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如所在省份没有明确规定,则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的比例录取,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