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湖北考生则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报考我校音乐类本科专业的湖南、山西、广西、江苏、甘肃考生应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山西、广西、江苏、甘肃考生应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