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
招生范围
考试科目
美术学
80
湖北、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云南、甘肃
湖北省承认联考成绩
艺术设计
120
音乐学(音乐教育)
100
声乐、钢琴、视唱、练耳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50
声乐、朗诵、视唱、练耳
音乐表演(钢琴表演)
钢琴、视奏、视唱、练耳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器乐、视奏、视唱、练耳
舞蹈学(舞蹈教育与表演)
成品舞、基训、节奏、练耳
湖北本科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