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学费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2、具体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办批复为准。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备注:
1、学费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
2、具体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办批复为准。
3、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各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通过所在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联)考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控制分数线。
2、录取时,考生不分科类或选考科目同时排队,各省(市、区)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3、我校认可各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按各省(市、区)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换算。
4、由于教学需要,我校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各专业(中英合作项目)要求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普通艺术类专业和中日合作办学项目无任何单科成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