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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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17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及特色专业

●16门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

●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津贴、“楚天学者特聘教师”、湖北名师30余人

●入选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中青年专家30余人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座落在长江之滨、青山湖畔、凤凰山下的校园规划占地2002亩,襟江带湖,含山蓄水,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美术学

105

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西、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山西、辽宁、

黑龙江、福建、广西、贵州、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

70

环境设计

80

产品设计

55

服装与服饰设计

25

书法学

25

音乐学

140

湖北、湖南、山西、河北、内蒙古、

河南、江苏、安徽、江西

舞蹈学

30

舞蹈表演

20

播音与主持艺术

40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0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20

*实际招生计划和省份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二、专业考试

2016年,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三、报考条件

1、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所在批次分数线。

2、音乐学专业招收的唱法种类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招收的器乐种类为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二胡、笛子、笙、琵琶、扬琴、三弦、柳琴、中阮。

3、舞蹈类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专业技术突出者例外。

四、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及书法学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及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0%+文化成绩*80%)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包含音乐教育、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四个培养方向。学生进校后,将进行专业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培养方向划分。

3、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仅适用于一志愿过线考生档案全投的省份,若某些省份按一定比例投档,则按该省投档规则来录取。

4、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举报电话:0714-6573766

邮 箱:2331785474@qq.com

网 址:http://www.zsxx.hbnu.edu.cn

附件:2016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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