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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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了方便各位高考生及时获取最新消息,本文整理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及2023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资料汇总,供参考。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每年的招生工作都受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高度关注。近日,很多考生和家长都在关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特别是关于高考招生的相关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查询方式,同时提供2023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章程资料,供参考。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查询入口:

对于2024年准备参加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考试的考生,获取最新的招生章程是首要步骤。根据历年情况来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lxy.yangtzeu.edu.cn/zsw/)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lxy.yangtzeu.edu.cn/zsw/]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重要提示

1、在进行章程查询时,请确保您访问的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2、每年的招生章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仔细阅读最新章程中的每一项要求和说明。

3、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以获得个性化的解答和指导。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历年招生章程资料汇总: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整理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具体内容,以下为官网缓存图及官方发布详细信息: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高考”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名称、地址和性质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Yangtze University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s),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

学校国标代码:13246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邮政编码:434020

学校网址:http://wlxy.yangtzeu.edu.cn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经湖北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由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三章 人才培养、毕业、学位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校友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对各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8678

第八条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由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wlxy.yangtzeu.edu.cn/zsw)或校园网(http://wlxy.yangtzeu.edu.cn)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监督举报电话:0716-8068827(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电子邮箱:cdwljjb@163.com。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按照优化学生生源结构、促进专业集群发展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同时报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规定预留少量计划。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预留招生计划调至生源质量好、生源充足的省(区、市)。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的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内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时,学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认可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加分。

第十五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考生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投放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划的省(区、市),艺术体育类省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报考学校相应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录取原则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按高考文化成绩*50%+体育素质测试成绩*75%,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不予限制,但非英语专业新生入学后只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时,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请有关省级招生部门查究。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满足。艺术体育类学生、中职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入其他类别专业学习。

第八章学生资助

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各类集体和单项奖学金)以及国内外团体、个人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奖、助、勤、贷等资助体系健全,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入学。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师生中挑选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八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2023年4月

以上就是“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查询入口(含2023历年)”相关信息内容,祝愿所有高考生都能够顺利通过招生考试,成为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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