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汉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资格线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本校,其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按照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的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确定专业。
第十五条非高考改革省份中,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则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若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高考分数、志愿、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书法学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舞蹈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体育素质测试成绩×75%”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若投档时相关省份已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投档时,相关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照湖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对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相关省份高考分数相同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均按照相关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录取时参考同分排位值情况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承担湖北省地方“优师计划”培养工作,“优师计划”的招生录取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报到后将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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