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19〕2号)要求,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高职扩招(第一批)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湖北高职扩招(第一批)招生工作。
第二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9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5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高职扩招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高职扩招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计划和培养方式
第十条 2019年学校设置高职扩招招生专业1个,总计划8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制 (年) | 计划 | 招收对象 | 学习形式 |
1 | 测绘工程技术 | 520303 | 3 | 80 |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 弹性学制 |
第十一条 我校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为弹性学制,弹性学制考生学校不提供宿舍,上课时间根据实际由学校统筹安排,最终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
招收对象、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我校本次招生只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具有本省户籍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凭证或居住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1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9月20日上午8:3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学校集中,早上空腹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生体检,体检标准、体检机构、收费标准按照普通高考考生体检相关政策执行。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在我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高考报名体检医院(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9月20日下午14:30-17:00考生到学校领取准考证,查看考试安排和考试地点。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 本次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总分为400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开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含心理测试和职业倾向测试,其中心理测试分值为100分,职业倾向测试分值为1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x2。
第十七条 此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见下表 。
专业名称 | 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 |
测绘工程技术 | 心理测试+职业倾向 |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培养要求,按考生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9月30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10月9日前将公示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10月18日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上级审批的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测绘工程技术 | 5000元/生˙年 |
注:弹性学制学生在3-6年学习期限内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按年缴纳三年学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5000元/生˙年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学校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高职扩招工作方案进行招生,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51168666,51168650。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相关工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次高职扩招工作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1168665,027-51168666
网上咨询QQ号:2852808911
学校网址:http://www.wru.edu.cn
招生就业网网址: http://zjb.wru.edu.cn
电子邮箱: 20070021@wru.edu.cn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5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