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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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湖北体育职业学院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招生章程】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一、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hbtyzy.com/News.asp?uidA=1034)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btyzy.com/News.asp?uidA=1034]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二、重要参考:2023年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湖北体育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356,省编代码:C515

第五条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30223

虎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15号 邮政编码:430079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部门:湖北省体育局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 湖北体育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录取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十五条在省招生办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

第十六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要求:按省招办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八条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以上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相关单位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推荐。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奖学金名额进行评审推荐。

3、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

4、学院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在校学生参评人数的20%。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全部贷款。

6、勤工助学:可申请学院内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7、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学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或减免学费。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7-63493095、027-87520090

传 真:027-87520090

监督电话:027-87785089

学院网址:http://www.hbtyzy.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由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湖北省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和湖北省的规定为准。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湖北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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