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由我校组织艺术专业单独考试的艺术类考生,必须获得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所在省统考合格(没有统考的除外),按考生总成绩(校考专业成绩×75%+文化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除参加了由我校组织艺术专业单独考试的艺术类考生以外,艺术体育考生在符合各省录取要求的前提下(专业成绩必须获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