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和录取原则
1、合格证发放
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考生可于2018年4月初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就业服务平台”和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j.hncu.net)自行查询成绩和专业合格线。
2、录取原则
所有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校考合格证。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25%+专业测试成绩*75%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同分情况下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按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