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山西省本科二批B类艺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因校考生源不足,征集志愿认可山西省艺术统考成绩。现就征集志愿投档的艺术统考合格考生录取规则补充说明如下:
投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统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同一科类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数学、外语。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