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艺术专业招生校考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考生:
我校2019年艺术专业招生学校设点考试有关阅卷、输机、核分、划线等工作已全部完成,艺术专业招生校考成绩查询系统已开通,凡参加了我校艺术专业招生校考考生均可用计算机(不要用手机)通过艺术类专业校考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和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时间为4月18日-5月17日,我校不再邮寄合成绩格证(成绩单),请考生自行打印成绩信息,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如有疑问请致电0735-2653053、2653178(招生计划问题暂不作答,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6月份公布的数据为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湘南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18日
说明:
1.2019年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在学校组织了专业校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考生时,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及校考合格];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英语不单独限分,艺术考生文化成绩确定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办理;
2.各省发证比例均按拟定计划1:4发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要经教育部核定后、在考生填报志愿前(6月1日以后)公布;
3.专业满分总分为600分,成绩排名是考生所在省(市)内排名,不是全国排名;
4.欢迎专业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