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系简介
音乐系创建于1999年,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和舞蹈表演四个本科专业。历经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建有湖南省优秀教学实习基地1个(手拉手艺术团),重点建设学科1个(音乐学专业),研究所1个(湘西南音乐文化研究所),精品课程两门(和声学、声乐)。拥有一支学术影响较大、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有优良的教学资源和较为齐备的教学设施。现有专业教师66人,其中教授12人(含兼职和客座教授),副教授6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1人,湖南省青年教师教学能手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常年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央民族大学等著名高校聘请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定期来校讲学和指导。教师承担省、厅级等研究项目16项,在中国唱片总公司等出版社出版发行演唱专辑2部,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9部,其中两部获“全国优秀畅销书奖”。拥有3栋教学用房,琴房221间,舞蹈排练厅7间,教室20余间,数码钢琴教室2间,多媒体教室5间,音乐制作室(含录音棚)1间,MIDI教室1间,多功能排练厅1间,可容纳977名观众、设备先进的剧院一座,较好地满足了教学需要。
音乐系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定位,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丰富学生实践载体,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艺术巡回演出、班级艺术展演活动和周末音乐会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荣获国家级奖50余项,湖南省集体奖20余项,个人奖195项。由于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以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适应性强、工作能力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
音乐学专业(本科四年):培养具有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学校或普通高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开设的主干课程有:声乐、钢琴、舞蹈、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复调、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史、合唱与指挥、音乐教育理论、音乐美学、民族器乐(二胡、古筝、扬琴)、小型乐队编配、歌曲写作、钢琴配弹等。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四年):培养具有音乐表演技能的、能够胜任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文艺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音乐表演、研究、教育教学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同时也能在各级学校担任教学与教学研究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开设的主干课程有:音乐技术理论、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舞蹈、器乐、声乐表演、歌剧排练、台词、表演基础、重奏(唱)、合奏(唱)等。
舞蹈学专业(本科四年):培养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文化馆(站)、学校、企业文化艺术部门从事舞蹈创编、表演和舞蹈教学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开设的主干课程有:芭蕾舞基础训练、舞蹈编导、中国民族民间舞、外国代表性民间舞、形体与技巧、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外舞蹈史、世界芭蕾史纲、舞蹈形态学、舞蹈解剖学、视唱练耳、乐理等。
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四年):培养具有舞蹈表演技能的、能够胜任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舞蹈表演、研究、教育教学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同时也能在各级学校担任教学与教学研究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开设的主干课程有:芭蕾舞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训练与表演、外国代表性民间舞训练与表演、形体与技巧训练与表演、中国古典舞身韵训练与表演、舞蹈编导、中外舞蹈史、世界芭蕾史纲、视唱练耳、基本乐理等。
艺术设计系简介
艺术设计系创建于1999年, 现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等五个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系专业培养具有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型艺术学方面的专门人才。该系师资团队力量雄厚,现拥有专任教师60人,其中教授8人(含兼职、客座教授),副教授10人。专任教师大都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院、广州美院等知名高校,并常年聘请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并定期来校讲学和指导。近年来,该系教师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其中国家A类核心期刊3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26部。
艺术设计系坚持“三促教学”,即“以展促教学、以赛促教学、以项目促教学”的方针,面向社会,依托产业,贴近市场,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师生创作的作品曾多次入选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美展;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的大型艺术设计、美术展览等竞赛获得各项奖励80余项,其中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二、三等奖共计二十余人次;师生参与本地大型的商业设计、微电影、动漫制作等项目30余项,获得同行和业主的高度赞誉,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艺术设计行业及教师队伍培养了大量高级专业人才,在湖南艺术设计学术界和社会上享有盛誉。
环境设计专业(本科四年):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且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具有项目策划设计与经营管理能力,具备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环境设计的专门人才。能在各类院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环境艺术设计机构从事居住空间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等工作。开设的主干课程有:素描,色彩,三大构成,Auto CAD与3DMAX计算机辅助设计,装饰设计与表现技法,家具设计等。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四年):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具备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管理、研究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视觉传达设计的专门人才。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事业单位、传媒机构、各类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等工作。开设的主干课程有: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图形创意,PHOTOSHOP与CorelDRAW等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策划与创意,信息视觉设计,品牌形象与CIS设计等。
美术学专业(本科四年):培养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及较好绘画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的高级应用型的专门人才;能在高、中等学校或社会艺术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及广告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工作。本专业分为两个专业方向:国画方向和油画方向。开设的主干课程有:素描,色彩,专业技法(中国画、油画、水彩、版画、书法),中外美术史等。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四年):数字媒体艺术是一门以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新兴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具有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以满足IT技术最新应用的需求,为现代化的生产消费、娱乐、通讯和教育提供数字媒体艺术支持。开设的主干课程有:数字图像处理,计算机编程、多媒体网页设计,Flash动画设计,网络虚拟技术,人机交互技术,数字影视制作,3D游戏设计等。
产品设计专业(本科四年):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设计能力的,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产品设计、管理、科研或教学工作的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开设的主干课程有:工业设计史,产品设计方法学,产品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模型制作与工艺,产品设计相关软件等课程。
2016年外省艺术类校考报考须知
一、报名及考试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3.采取面报和网报两种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网报方式的省份,考生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报名;采取面报方式的省份,考生在考前 1~2 天到考生所在省我校所设考点报名,提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安排情况。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 2016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并交报名费及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后,须仔细核对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
4.考试时必须三证(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发放的 2016年艺术专业测试准考证、报考我校专业准考证)齐全,考生考试过程中使用的乐器、伴奏、画具等用具自备。
5.考生需提前 30 分钟入场,迟到 30 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二、专业考试项目
1.美术类
(1)素描(考试时间为3小时)
(2)色彩(考试时间为3小时)
2.音乐类
(1)主专业(分声乐、器乐、钢琴、理论作曲四门,考生任选一门)
(2)加试(除主专业外,须从其它三门或舞蹈中任选一门作为加试)。
注: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还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 1.65 米以上,女 1.55 米以上。
3.舞蹈类
(1)剧目测试(时间在三分钟以内)
(2)基本功测试
① 基本条件、软开度等。
② 技巧组合:跳、转、翻、控制。
注:舞蹈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 1.68 米以上,女 1.58 米以上。
三、计分标准及成绩查询
1.计分标准
美术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素描 150 分,色彩 150 分。
音乐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主专业占95% ,加试占5% 。
舞蹈类专业总分 300 分,其中剧目测试占 70%,基本功测试占 30%。
2.成绩查询:4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查询,网址:www.hnsyu.net。
四、录取
学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其它事项
1.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学校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2016年最新核准的学费标准收取。
3.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请见附表1,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请见附表2。
附表1:邵阳学院 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表
招生专业 | 学制 | 层次 | 计划 |
音乐学(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150 |
音乐表演(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60 |
舞蹈学(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50 |
舞蹈表演(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40 |
美术学(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80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90 |
环境设计(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130 |
产品设计(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50 |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文、理兼招) | 四年 | 本科 | 50 |
合 计 |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