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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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应达到“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江苏、山西、河南、福建、河北、广西、甘肃、贵州等省份,其相应..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应达到“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江苏、山西、河南、福建、河北、广西、甘肃、贵州等省份,其相应的美术类、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院系文学专业,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其他生源省份以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男生身高原则上在165cm以上,女生身高原则上在154cm以上;报考舞蹈学专业的,男生身高原则上在167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原则上在157厘米以上;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以一定比例“文化+专业”形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具体构成比例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5%+文化成绩×35%;美术类专业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如果在没有举行校考的省份招生,我校录取的专业成绩采用招生省份编导类省统考成绩,即参加了生源省份编导类省级统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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