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省市考试院已经陆续公布了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文件,招生就业处根据工作流程,正式开始启动我校2018年省外艺术类校考工作。
目前,校务会已经通过了《湖南文理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章程》,明确了录取原则。为更好地体现艺术类考生的专业特征,录取原则较往年有所变化,在分省分专业投放计划中,拿出20%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剩余投放计划按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更多细节详见:湖南文理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