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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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湖南省提前批相应科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得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有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志愿。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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