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校组织的2014年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在180分以上者(含),专业成绩可保留一年。招生处在当年10月份受理保留专业成绩手续,考生须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含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复印件、我校发放的合格证、考生自荐信原件、专业教师推荐信原件、申请表格、本年度内素描代表作品一件、本年度内色彩代表作品一件),经学校批准后电告考生。经批准的考生仍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一年度美术联考并成绩合格,同时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下一年度的美术类专业测试的报名流程并交纳报名费,可以免考。